借用银行卡来赚取“福利”?硕士学位受到惩罚
文字/扬昌晚间新闻全媒体记者Yan Min通讯员Liu Kan Chi Ruiyan视频/Yangcheng晚间新闻All-Media Reporter,如果有人要求您借用银行卡并声称转让后获得福利费,您是否同意?这种“小工作”似乎很容易赚钱,但实际上它违反了刑法。 8月18日,Baiyun地区人民法院广州宣布了一项贷款银行卡以收取电信欺诈基金的诉讼。张是获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生。 2025年3月,张借了另一张银行卡,收集了在电信欺诈期间被受害者王转移的20,000元人民币,然后根据同一人的指示(在另一种情况下处理),前往ATM机器银行根据同一人的指示提取现金。之后,Izhang通过移动现金和微信将15,800元转移给了他人,其余的是他自己的收入。两天后,公共安全机构逮捕了张。在审判之前S案,张的亲戚以他的名字归还了20,000元人民币,并得到了理解。审判后,拜兴镇法院(Baiyun Town Court)裁定,张因存储或存储犯罪收益而被判处六个月监禁,一年的审判和3,000元人民币罚款。今天的判决是有效的。 Baiyun地区人民法院的法官Liu Kan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312条,第312条,第1款已有三年以上,克制或控制权,应受到罚款或罚款。如果情况很严重,他或她将在Nayos监狱中受到惩罚不超过三年,但不超过七年,必须支付。法官强调,作为硕士的研究,在这种情况下张应该具有一定程度的法律意识和理解能力,但他最终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因为他对少量收入感到贪婪,并且不认识到什么是对的。 ThE法官提醒我,不会从天上掉下来。公众不应在他们面前输入“派”,而是通过犯罪电信和网络欺诈成为“工具人”。切勿出租,借给您的手机卡,银行卡,微信,支付账户,并不会帮助犯罪分子转让欺诈性资金。当他们掌握法律的底线时,他们将带来刑事责任。同时,恢复和恢复应始终关注提高其反欺诈能力,不要相信互联网上的各种错误信息,并保留自己的金钱袋。
编辑:Yang Haoxian